第211章 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第4/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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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北地同窗十数人,人人都能写这状纸!”
最后一个字落地时,小姑娘笑容落下,精致漂亮的小脸肃着,气势逼人。
学子心中的不公都被她的话激起,一个接着一个高举自己的手,“我能写!”
“我也能!”
“我能…”
“……”
凭什么这状纸,坏事做尽的侯府能写!
凭什么权势者一句话,他们便要被衙役用手镣、麻绳所逼迫!
姜安的身后是夕阳洒下的余晖,是学子们高举的右手,她便这般站在一片暖色中,望向顶着乌青眼眶愣怔的沛州刺史。
她一字一句背着南商律法,“犯伤人见血而不以告者,攘狱者,遏讼者,以告而诛之!”
刺史被吓住,后退一步,离着姜安远些。
这短短一句话,他身为一州刺史,再熟悉不过…
今日他们以侯府伤人的罪名状告,若是他不理睬、或将此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又或是偷偷将收押牢中的犯人私自放出,这小丫头都可以去了京都,在朝堂上参他一本!
一旦上了朝堂,按照南商律法,这便是杀头的罪啊!
这条律法根本没有谁会提及,就像是从不翻看的书册,扔在无人问津的角落里。
平头百姓、一介布衣没那个命面见陛下告御状;有权有势者,用惯了权势压人,根本不屑于遵守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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