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 接机(第3/5 页)
从打扫走廊到打扫办公室,再到打扫教授实验室,最后成为教授实验室里最底层的一个小杂工,何群仅仅用了两年。
等到大二结束了,大家都争先恐后地往各大教授实验室里挤,拿着实验室正式员工卡的何群才发现,或许……自己的狗屎运还在。
何群嘴笨却极有自知之明,以他的资质,踏踏实实做好自己的杂工工作。等到四年大学毕业,带着“辛普森实验室”的工作履历,顶着伯克利毕业生的头衔光荣回国,然后在国内某高校或研究所找个体面的工作,这应该是他最完美的人生轨迹了……直到辛普森教授找到了他。
“何,你是我亲手带进实验室的,我知道你是个好孩子,所以……”教授调皮地眨了眨眼,“有没有兴趣做研究员助理,哦,准确地说,是一位实习研究员的助理。”
“你的薪资我可以按照正式研究员助理的八折给你,而且在你未来的履历上,可以正式写上辛普森实验室研究员助理的经历,我会给你签名。”
天降馅饼!
如果说辛普森实验室杂工的工作经历可以让他进入国内普通高校任职,那研究员助理,可以直接把普通高校替换成国内著名高校,甚至努力一把华清燕大也不是没想头的!
“好……好的,教授,我……我一定努力学习,天天向上,刻苦用功,做一个好的助理!”哪怕他平时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这时候也激动地说了一连串话来表决心。
何群成为研究员助理后的第一项任务,去机场接自己未来的研究员。
拿到这位研究员照片的第一反应是“帅”,“真帅”。第二反应,不对啊,这研究员这么看起来这么面嫩,长得跟刚进大学的小年轻似的。
何群本想着拿照片让辛普森教授再确认一下,但他尝试张了两次口,都被其他人打断了,这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他还没三呢,就已经竭了。于是何群决定到了机场再说,反正教授给了研究员的名字和航班号。
这个研究员叫林易,和他一样是个华国人,一个亚裔在一群金发碧眼的外国人之间还是很好认的,自己把他的名字用中文写得大大的,应该没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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