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五章 生活中的琐碎(修)
“是林凌啊。”
在路过水果摊的时候,林凌还专门买了两个火龙果。
火龙果是一种没什么味道的水果,但林凌的舅妈就爱吃这种水果。他今天要干得事情就是舍弃脸皮,当作两家之间什么也没生过一般前去舅舅舅妈家送水果和偿还部分借款,给舅舅治病。
林凌的舅舅一家住的其实离他家不远,仅仅是步行15分钟的距离。但他家住的房子要比林凌家的破旧一些,这里毕竟原先是他们外公外婆居住的地方。两老去世后,林凌的舅舅一家便光明正大地住了进来。
他搭乘上升途中时会出“咔咔”声响的电梯来到21楼,叩响了一扇房门。
咄咄。
小戈登出了充满恶意的笑声:“我就知道那种女人是那样的人。”
林凌没有多说什么,这毕竟是小戈登家的家务事。他一个外人最好还是不要干涉为好。
再与小戈登聊了几句关于太妃糖的事情后,他挂断了电话。
去戈登厨房之前,林凌先绕道去了一趟银行,从aTm机里取了两万块钱装进一个信封内,前往他的舅舅家看望据说患病的舅舅。
吴俊目前为曾经的天文市王牌记者,拥有常青藤美誉的碧律己工作。
第一次敲门没有任何反应,于是林凌只得二次敲门。
啪!
房门被从内部打开,露出了一张惨白惨白的大脸。
“舅妈?”
要不是熬着面膜的家伙穿着一双老女人款式的塑料拖鞋,林凌说不定会认为他走错了人家,在他的记忆里他的舅妈不是一个爱使用化妆品的人,搓麻将也是一两毛的小麻将,到是他的舅舅经常弄得山青水绿,头路煞清。
某种意义上来讲,也算是为林凌工作。
林凌觉得有必要略微修复一下吴俊与他之间的关系,至少不能显得剑拔弩张。他相信吴俊表哥肯定不会听他舅舅的话,但对于他的那位舅妈,还算是言听计从。
他的舅妈爱好不对,其中最为直白的便是钱。
钱,可以办成许多人办不成的事情。
比如扭转一个人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