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老子的长枪已经饥渴难耐!(第1/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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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谦有些意外,“石灰吟?”
这都多少年前的事了。
永乐十年,于谦十五岁,被录取为钱塘县儒学生员,次年就读于吴山三茅观,十七岁时应乡试不第,仍就读于吴山三茅观,就在这年写出了《石灰吟》。
朱见济笑道:“少保这首诗,必将流传千年。”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别人的马屁对于谦或许没效果,但有“生而知之者”之誉的太子殿下说出这样的话,于谦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的小飘乎。
于谦也笑了笑。
寒暄过后,接下来是正事。
朱见济渐渐收敛笑意,“于少保,不知道贵婿朱骥没有给你说过这一两日的事情。”
于谦的女婿朱骥为人刚正,在锦衣卫南镇抚司任职。
世袭的千户。
南镇抚司不是行动机构。
是锦衣卫内部纪律监督机构,锦衣卫的行动,事前都要通知南镇抚司,由南镇抚司对整个行动的过程和结局进行监督。
当然,大部分时间南北镇抚司都在狼狈为奸。
利益共同体嘛。
所谓的监督都是走过场的面子功夫。
除非锦衣卫的高层或者北镇抚司这边有人要倒霉了,南镇抚司才会站出来,要不然大家都是一个部门的同僚,谁会撕破脸皮。
所以尽管便宜老爹忌惮于谦,但还是让朱骥世袭了。
南镇抚司就需要朱骥这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