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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Oh,my god!(第1/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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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小天茫然道:“干爹,什么干爹?”

格哚佬见他不懂苗语,料想他也不懂苗人风俗,便笑着向他解释了一番。

原来,此地生苗一生中要起三次名字,都是很重要的仪式。第一次是乳名。在孩子出生的第三天早上,要请巫师来做法事,由父母或祖父母为孩子取名,名字前边的字都是咪字,后边才是名字。

孩子长大成人后,再把咪字去掉,加上父姓或母姓,习惯是名在前,姓在后,组成他的新名字。等他年老以后,根据地位身份,还会再改一次名字,以此喻示人生的三个重要阶段:少年、壮年和老年。

如果孩子在刚刚出生第三天的早上哭闹不休,那是很不吉利的,巫师也不会在这个时候为他做法事,按照部落的习惯,家中长辈就要到村中小桥旁埋伏,等到第一个毫不知情的人从桥上经过,那他就是蛊神选定的孩子的干爹,要把他请回家去,由他安慰孩子,直到孩子停止哭泣,并为他取名。

叶小天听格哚佬说了一遍,这才明白其中缘由,他左右走不掉,帮人点忙又算什么,再说他听说这个苗人是这个部落的首领,心中更是动了心思,或者可以走他的门路离开吧。

因此叶小天很爽快地答应下来,道:“行,你家在哪,我跟你去!”

格哚佬很开心,笑道:“我的儿子正在神殿,请跟我来吧。”

叶小天一听他的儿子在神殿,心中不觉一奇,随即恍然:“普通村民生了孩子,要请巫师祝福,为他做法事,这部落首领的儿子身份当然也不同,请侍神尊者赐福就是应有之义了。

叶小天对这神秘的侍神尊者很好奇,而且想着如果能接近侍神尊者,或者会请他开恩放自己离开,这一下更是非去不可了。

毛问智和华云飞跟了过来,可是因为他们要去的是神殿,是以格哚佬很抱歉地拒绝了他们同行,叶小天便让他们二人先回村子,随着格哚佬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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