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剑心(第1/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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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剑心
每个人都有一段故事,比起万古流芳的英雄名士,更多的平凡人会被埋葬、风化,成为一粒尘埃,我也是其中的这么一位。
我叫行霈,字望之。这两个名字,其实并没有什么很深的寓意。八岁时候,我跟着升迁的父亲一路南下,从老家锦州仆仆地定居京城。此后三十年,锦州变成了一个意象,代表豆腐干和大雁,却唯独没有可以思念的人,京城也没有。
所以北京的春天没有绊住我的脚步,我继续牵白马,先到澹州,又往江南,再经大同、河间。风景记在心里,有四月的季雨,细碎的风,烈烈的秋老虎,以及为雪白头的太行。
我学了很多的东西,杂七杂八,没有章法。梦想做一个神棍,手里拿着白帐,走路带着江湖气的风。
那时候我还很年轻,读过很多书,但莫名其妙,越是这样,我就越不喜欢书生的称谓。后来我才知道,其实抗拒,也是另外一种自卑。一生想要逃脱的身份,在盖棺定论的时候,依旧能把我框在一处。
忘了交代,当路过河间时,我遇到一个姑娘。人们说,男女之间,从来都是枕间事,除非两个都丑。但很奇怪,我不丑,她也很漂亮。甚至有时候觉得,她是另外一个我,一个比我更柔软的人。
人总要回家,我也毫不例外。再回到府邸,我给自己的别院取了一个名字,“云开”,——见月明。和我的名字不一样,那是长辈的寄托,但我居住的地方,要朝夕相处,是真正属于我的东西。宁缺毋滥,和找配偶一样,要讲究。
云开的院子里有一把摇椅。天晴的时候,我看看云影;下雨的时候,我就喝酒,加一盘咸花生。不管海棠花瘦不瘦,只管教小宋茴字的四种写法。
……
不管你信不信,婚姻总有厌倦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