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第1/5 页)
第十二章
林艾爵顺应自己的心情做了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她注册了儿童保护协会、反家庭暴力、反歧视等协会会员,并且在所有的社交网络上发起了针对此类事件的呼吁和关注。
以及,她穿着用涂鸦着“恋!童!癖!都该死!”的看起来有些触目惊心的t恤,参与了洛杉矶的市内抗议恋.童.癖要求死/刑的游/行活动!
事实上美国对于儿童性qin犯的打击是非常严苛的,甚至有五个州容许对强干幼儿判处死?刑!甚至连家中藏有儿童色/情照片都属于犯/罪行为。而为了避免这些罪犯在出狱后再次危害社会,美国还会公开罪犯信息,严禁他们再接近儿童(出自梅根法/案)。甚至在刑满释放后都不容许居住在幼儿园直至高中学校半英里内,而无论迁居到美国任何地方,都要到当地警察局注册备案等等。(资料来自于网络)
也正是因为这类的原因,大部分犯人一旦是因为这类罪行而入狱,多半都是没有机会再次走出监狱的。即使是再短暂的刑/期也是如此。
这样严苛的刑法也加重了美国人对于儿童性qin案件的重视,对于此类犯人的极端反感。在国家以新闻的文稿形式公布信息后,可以说是在一夕之间让所有人都重视起来!
许多同名的人投诉自己因为媒体公布的不全信息,而使自身受到了损害,要求政/府不仅仅要公布名字和血型和工号等等信息,还要求他们出示每个人的照片,并且专门建立网络档案,方便每一个居民可以上网搜索,调查,了解。
同时也再次的兴起了对于全国性的死/刑追加。而并不在仅仅局限于个别州之间。
当《纽约时报》的记者瑞克的镜头捕捉到林艾爵的时候,他简直兴奋的快要跳起来了。在最近几天随处可见的游行队伍里,他却能拿到这样的一条新闻,简直是大惊喜!毕竟重复的话题报道已然让观众有些疲劳,需要一些新的内容来激起兴趣。林艾爵的出现简直是恰到好处!更幸运的是,完全投入在游/行中的林艾爵完全不曾注意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