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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4(第1/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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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晔站着二楼的阳台上,看着叶薇载着墨玦意气风发地在岛上横冲直撞,他这样冷漠的人都能感受到那股飞扬而来的青春气息。

他从来不肯承认叶薇对墨玦的重要『性』,在他看来,墨玦只是一时贪图新鲜罢了,并非真心,但如今,他已经不这么想了。

他竟然连这种事都能妥协了?还为了叶薇敢和他大小声?墨晔冷哼,直到如今,他才感觉到叶薇对墨玦的影响有多大,恐怕墨玦自己都不知道这种改变是因为她。

再想起地牢中的十一,身上有毒的孟莲灵,墨晔心中缠绕着很多挥不去的烦恼,有些决定似乎已不似刚开始那么的坚决。

他在犹豫什么?

他不知!

也许是楼下刚离开的两人身上那种意气风发感染了他,墨晔突然想起来,他今年也不过二十多,却从来不曾拥有叶薇这样『逼』人的飞扬。或许墨玦会喜欢上她,正是因为她身上那种能感染人的魅力,不管是哪一面,都光彩『逼』人。对于他们这种常年在黑暗中生活的人而已,阳光是弥足珍贵的。

连他不喜欢她,都不得不承认,她的确让墨玦变得,好似有了点生气,不再似过去那般死气沉沉。对于这种改变,他内心是喜欢和担忧交织的,喜欢是因为他总算活得像个人,而担忧是她对墨玦影响比他还大,到时候恐怕又是另外一种局面。

所以他一直容不下叶薇。

孟莲灵悄然走近,墨晔上楼她就跟上来了,她也看见了楼下的叶薇和墨玦,其实她真的很妒忌叶薇,当真万千宠爱。失忆前,有亲密的家人,朋友,尽情享受生活,失忆前,她一直没得到墨玦的宠爱和纵容,却在失忆后全部得到了。

她很羡慕他们能够在阳光下,这么赤-『裸』『裸』地展现他们的亲密,她认识墨玦五年,从来不曾见过这样的他,为谁洗手作羹汤,为谁和墨晔顶撞,肯包容他人的任『性』。

在她看来,叶薇是任『性』的,但却不是那种让人讨厌的任『性』,反而是魅力四『射』的任『性』,让所有人的眼光都不得不围着她转,或许她是无意的,但她造成的后果确是如此。

任何人和她在一起都会被她的光芒掩盖,就像那天她跳艳-舞,所有人都会记住她的身姿,她的风采,而忘了她的舞伴是谁,即便她和风华绝代的墨玦站在一起,她不如墨玦有那么『逼』人的美貌,你第一眼注意到的肯定也是她。

在孟莲灵看来,叶薇就是任『性』地把每一个人的心思都抓住,而且别人是心甘情愿被她所『迷』,跟着她笑,跟着她哭。

就以国际杀手排行榜来说,叶薇和十一是同时出名的,但在前两年,叶薇的锋芒完全盖过十一,直『逼』当时的第一杀手金鹰,杀手界,无人不知叶薇大名,反而对十一所知甚少,唯一仅知是,这是一对姐妹花,那时候所有人的印象中,十一只是叶薇的跟班,她们创下的记录和成绩几乎全部归功于叶薇。

那时候,金鹰还是第一杀手,然而,叶薇已是无冕之王。

很多人都猜测,叶薇会去挑战金鹰,取代他当真正的杀手界王者,可令人跌破眼镜的是,她竟然在她最锋芒毕『露』的时候淡出杀手界,几乎没有什么大动作。即便和十一一齐出马,她几乎也不动手,只是充当后防保护十一。

后来,十一单枪匹马杀了金鹰,取代他稳坐第一杀手的宝座,那时候,她才完全从叶薇的光环中走出来,但杀手界依然把这两人并列成第一杀手。

但后来,叶薇几乎处于半隐居状态,十一的名字才会广为人知。

即便是十一,也难以从叶薇的锋芒中跳出,何况是她人,这个人的个人风采太夺目,站在那里就是一种无法忽视的魅力。

这些,全部是她所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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